【制藥網 政策法規】聚焦創新藥核心技術突破、產品加速培育,持續優化產業創新體系。11月6日,重慶市印發《重慶市全鏈條支持創新藥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提出,到2027年,全市每年獲批上市創新藥1—3個,力爭創新藥總數達到10個;培育產業創新綜合體3個;建設高能級創新平臺3個;打造創新藥產業集群3個。
該措施針對重慶市提升自主創新研發能力、加強臨床研究體系和能力建設、促進創新藥項目產業化落地、推動創新藥倍增上量、優化產業創新生態等方面提出25條具體舉措。
其中措施明確對符合科技重大專項支持要求的1類創新藥、2類改良型新藥和生物類似藥(以上均包含生物制品,下同)項目,按照臨床前研究、Ⅰ期臨床試驗、Ⅱ期臨床試驗、Ⅲ期臨床試驗4個階段分別立項,給予不超過研發投入總經費20%的資金支持,最高分別支持200萬元/項、200萬元/項、300萬元/項、1000萬元/項。
對投資新建的CRO(合同研發組織)平臺給予不超過固定資產投資額20%、最高1000萬元資金支持。對為無關聯單位提供醫藥研發相關技術服務(含人工智能+制藥)的機構,年度服務合同金額超過300萬元的,按年度服務合同金額的3%給予最高500萬元獎勵。
在促進創新藥項目產業化落地方面,措施明確對創新藥每個獎勵1000萬元,改良型新藥、生物類似藥每個獎勵500萬元,中藥經典名方產品每個獎勵100萬元。支持開發新型疫苗佐劑,在使用新型佐劑的疫苗批準上市后,對該佐劑一次性獎勵200萬元。
措施還明確提高審評審批效率,實施優化藥品補充申請審評審批程序改革國家創新試點,需要核查檢驗的補充申請審評時限由200個工作日縮短為60個工作日。支持企業爭取生物制品分段生產試點。
此外,措施還提出,加大人工智能在新藥研發領域的應用,在靶點發現、分子生成、中試驗證、臨床試驗、數字化生產與智慧監管等環節開發智能體和應用場景,構建覆蓋全鏈條、自主可控的人工智能藥物研發體系。打造“人工智能+制藥”公共服務平臺,構建醫藥“產業大腦+未來工廠”新模式。建設藥品全生命周期要素交易中心,支持依法合規開展技術成果轉化、試驗測試數據收集、行業數據分析等業務。鼓勵醫療機構開發醫療健康大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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