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藥網 政策法規】近日,廣東省醫療保障局發布《關于建立健全門診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的通知》,明年1月1日起實施包括普通門診按人頭付費、門特部分病種探索按病組和病種分值付費、村衛生站可作為普通門診選點等重磅改革內容。這無疑將對廣東省的醫療保障體系產生深遠影響,為參保群眾帶來更多福音。
據了解,在過去,醫保機構主要依據 “具體醫療項目的數量”,如檢查次數、開藥劑量等,來向醫療機構門診醫療支付費用。這種傳統支付方式雖在一定時期發揮了作用,但逐漸暴露出諸多弊端。個別醫院為追求經濟利益,出現多開藥、多做檢查等過度醫療現象,不僅浪費醫療資源,還加重患者負擔。同時,傳統支付方式難以有效激勵醫療機構主動控制成本、提高醫療服務效率和質量。隨著醫療技術發展、人口老齡化加劇以及民眾對醫療服務需求的提升,亟需改革醫保支付方式。廣東省此次改革,正是順應時代發展需求,旨在建立與醫療服務全鏈條相適應的醫保支付方式,促進醫療機構門診醫療服務高質量發展,提高參保群眾門診就醫可及性與便捷性。
此次改革核心之一是 “確定普通門診年度按人頭付費標準”。截至目前,廣東省已有包括東莞、珠海在內的 18 個市開展這種支付方式。它對普通門診開展類似于打包付費模式,例如一家醫院每年服務 1 萬人,若每人頭付費標準為 100 元,醫保部門支付給這家醫院的年度費用就是 100 萬元。醫院省下的錢可以留用,若超支,醫保不額外補錢。這一舉措促使醫院從關注醫療項目數量轉變為注重醫療服務質量和成本控制,有效減少過度醫療現象。而且,考慮到老年患者和兒童患者通常需要更多醫療資源投入,改革特別提出向收治這兩類患者占比高的醫療機構傾斜,將給予這類醫療機構更高付費標準,更好保障特殊群體醫療服務質量。
改革將 “按病組和病種分值付費” 引入門診特定病種診療。在省醫保局制定的門診特定病種范圍內,有條件地區選取部分病種開展此項付費方式。這意味著醫院需在規定費用范圍內為患者提供醫療服務,促使醫療機構主動減少不必要的檢查、檢驗和藥品使用,提高醫療資源利用效率,同時降低患者醫療費用負擔。此外,定點醫療機構需加強病案管理和醫保結算清單質控管理,建立參保患者門診特定病種病歷檔案,為患者提供更優質醫藥服務;各市醫療保障部門要建立門診特定病種用藥管理機制,規范診療行為,嚴格執行 “雙通道” 管理政策,加強外配處方管理,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保障門診特定病種診療規范有序。
支持參保群眾選擇已納入醫保定點管理的村衛生站作為普通門診選點,并完善村衛生站普通門診按人頭付費管理,指導村衛生站和其依托的醫療機構合理分配按人頭付費標準。有條件地區還支持村衛生站開展門診特定病種服務,鼓勵其優先開展高血壓、糖尿病等基層參保群眾需求較多的診治服務。同時,鼓勵村衛生站工作人員積極加入家庭醫生團隊,支持村醫開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為群眾提供上門服務、長期處方等可感可及的服務。這一系列舉措將極大提升農村地區居民門診就醫便捷性,使村民在 “家門口” 就能享受到醫保報銷和優質醫療服務,推動分級診療制度在農村地區落地生根。
對患者而言,此次改革將帶來諸多實實在在的好處。在村衛生站、社區醫院看小病,報銷比例提高,還能省去跑大醫院的麻煩。慢性病患者簽約家庭醫生后,能一次開夠幾個月的藥,真正實現 “小病不出村、社區”,醫療服務更加貼心、便捷。對家庭醫生與鄉村醫生來說,這是非常利好的消息。家庭醫生簽約患者后,醫保按人頭給錢,收入更加穩定;改革鼓勵家庭醫生承擔糖尿病、高血壓病診治和管理,讓他們在專業領域有更大發揮空間。村醫方面,改革支持村衛生站看門診并醫保報銷,村民就診量會增加,同時鼓勵村醫加入家庭醫生團隊,服務內容更加豐富。
此外,從醫療機構角度看,基層醫院在 “按人頭付費” 模式下,雖面臨控制費用的挑戰,但也有機遇。掌握居民健康數據后,可開發特色服務,如簽約家庭醫生、定制健康管理套餐等,從 “醫保買單” 的基礎服務拓展自費健康服務,創造新收入。大醫院門診壓力也會因患者基層首診率提高而減輕,能更聚焦疑難重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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