剎車片剪切強度試驗對設備的要求:
試驗裝置應為靠驅動壓頭施加足夠剪切力的剎車片剪切強度試驗機。剎車片試驗機應符合以下規定:
1、剎車片試驗機應附有記錄裝置,能正確記錄瞬時的失效剪切力。
2、應控制加載速率,平均加載速率為(4500+1000)N/s,如果使用恒定速度十字頭試驗機,加載速率為(10+1)mm/min。這些都應記錄在試驗結果中,注意不能和恒定加載類型試驗機的試驗結果進行比較,應避免沖擊載荷。
剎車片剪切強度試驗夾具的選擇:
1、剎車片剪切試驗夾具應能夠固定試驗樣品,并與壓頭平行。夾具與樣品接觸的部位須有1.5mm的倒圓。
鼓式制動蹄總成
1、夾具應設計成壓頭與襯片邊緣面沿長度方向上吻合接觸,并與蹄板有(1+0.2mm)的間隙。
2、壓頭施加載荷方向應與制動蹄板平行。蹄的支撐必須沿著試樣長度方向保持均勻地加載。壓頭的寬度應大于襯片的寬度。
剎車片剪切強度試驗步驟|:
剎車片剪切強度試驗計算:
r=F/A
式中:
r---剪切強度
F---失效剪切力
A---試樣面積
文章來自:濟南中創工業測試系統有限公司 技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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