溶出度系指活性藥物從片劑、膠囊劑或顆粒劑等普通制 劑在規定條件下溶出的速率和程度,在緩釋制劑、控釋制 劑、腸溶制劑及透皮貼劑等制劑中也稱釋放度
第一法(籃法)
(1) 轉 籃 分 籃 體 與 籃 軸 兩 部 分 ,均為不鎊鋼或其他惰性材料制成
(2) 溶出杯一般由硬質玻璃或其他惰性材料制成部為半球形的1000m l杯狀容器,內徑為 102mm±4mm(圓 柱部分內徑最大值和內徑最小值之差不得大于〇.5mm),高 為 185mm土25mm; 溶出杯配有適宜的蓋子
(3) 籃軸與電動機相連,由速度調節裝置控制電動機的轉速,使籃軸的轉速在各品種項下規定轉速的± 4 %范圍之內。
(4) 儀器一般配有6 套以上測定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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